有“规则”的地方就会有“潜规则”,但是“潜规则”的门槛要比“规则”的门槛高得多,“潜规则”只给社会中的“强者”提供行走的捷径,被一些人美化一点来说,“潜规则”就是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

所谓“规则”就是社会公认的行为底线,“潜规则”即脱离了行为底线建立新的行为准则,无论哪种规则都对人的行为有明确的限制,区别在于,潜规则更依赖于一种特殊的优势,打破人们之间的平等关系,让关系中的弱势的一方被迫认同这种规则,进行不平等的利益交换。

而“规则”的存在可以确保公平性和一致性。所有人都必须遵守相同的规则,不会因为特殊情况或个人偏好而获得特殊待遇。这可以减少不公平和偏袒的现象,建立起公平竞争的环境。“规则”可以设定边界和限制,防止不当行为和滥权的发生。

很多人享受着潜规则带来的好处,不去考虑自己是在“潜规则”这个天平的哪一端,若是弱势一方都认同“潜规则”,那他们的未来会是同一个结果,最开始还有东西可以去交换,最后结果只会没有东西可换,剩余不完整的生命被社会所抛弃…

扪心自问,你有多少珍惜的东西可以经得住“潜规则”的次数?

上善若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