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频考点161、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

组成项

勘察合同

设计合同

施工合同

设计施工总承包

通用文件

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专用条款、通用条款

专有

文件

要求

发包人要求

发包人要求

技术标准和要求

发包人要求

价格清单

勘察费用清单

设计费用清单

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价格清单*

技术方案

勘察纲要

设计方案

图纸*

承包人建议书*

高频考点162、发包人要求、承包人建议书、价格清单

文件

内涵

内容

发包人要求

承包人进行工程设计和施工的基础文件

(1)功能要求:工程的目的;工程规模;性能保证指标(性能保证表)和产能保证指标

(2)工程范围:

①承包工作范围:永久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范

围;临时工程的设计与施工范围;竣工验收工作范围;技术服务工作范围;培训工作范围和保修工作范围。

②工作界区说明。

③发包人的配合工作:提供的现场条件(施工用电、用水和施工排水);提供的技术文件(发包人的需求任务书和已完成的设计文件)

(3)工艺安排或要求

(4)时间要求:开始工作时间;设计完成时间;进度计划;竣工时间;缺陷责任期等

(5)技术要求:设计阶段和设计任务;设计标准和规范;技术标准和要求;质量标准;设计、施工和设备监造、试验;样品等

(6)竣工试验:

第一阶段(单车试验);

第二阶段(联动试车、投料试车);

第三阶段(性能测试、产能指标、产品质量标准、运营指标、环保指标)

(7)竣工验收

(8)竣工后试验(如有)

(9)文件要求:设计文件及其相关审批、核准、备案要求;沟通计划;风险管理计划;竣工文件和工程的其它记录;操作和维修手册等

(10)工程项目管理规定:质量、进度、支付、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沟通、变更等

(11)其他要求:承包人主要人员的资格要求;相关审批、核准和备案手续的办理;对业主人员的操作培训;分包;设备供应商;缺陷责任期的服务要求等

承包人建议书

对发包人要求的响应文件

(1)承包人的工程设计方案和设备方案的说明(注意不包括施工方案)

(2)分包方案

(3)对发包人要求中的错误说明等内容

(4)合同谈判阶段,随着发包人要求的调整,承包人建议书也应对技术细节进一步明确或修改补充

价格

清单

按投标文件的要求填写的报价单

(1)包括承包人完成所提投标方案计算的设计、施工、竣工、试运行、缺陷责任期各阶段的计划费用。

(2)清单价格费用的总和为签约合同价。(合同价格=签约合同价±变更±索赔)

高频考点163、知识产权

项目

内容

著作权

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承包人完成的设计工作成果和建造完成的建筑物,除署名权以外的著作权以及建筑物形象使用收益等其他知识产权均归发包人享有(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除外)

专利技术

承包人在投标文件中采用专利技术的,专利技术的使用费包含在投标报价内。(发包人不另外付费)

侵权责任

承包人在进行设计,以及使用任何材料、承包人设备、工程设备或采用施工工艺时,因侵犯专利权或其他知识产权所引起的责任,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高频考点164、订立合同时需要明确的内容

需明确事项

具体内容

承包人文件

(1)承包人文件包括应提交的图纸、手册、模型、计算书、软件等,其中最主要是设计文件;

(2)应明确承包人向监理人陆续提供文件的内容、数量和时间;

(3)需约定监理人对承包人文件批准的合理期限,未在期限内提出否定意见的视为已获批准;

(4)不论监理人批准或视为批准承包人文件,均不影响监理人在以后否定该项工作的权力。

施工现场范围和临时占地

(1)明确工程用地的范围、移交施工现场的时间;

(2)明确从外部接至现场的施工用水、用电、用气的位置等。

(3)明确办理道路通行权和场外设施修建权相关手续和承担相关费用的责任主体。

发包人提供的文件

(1)明确由发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内容、数量和期限

(2)如果勘察也包括在设计施工总承包范围内,则环境保护、气象水文、地质条件等资料由承包人提供,否则由发包人提供

“发包人要求”错误的处理

(1)承包人应复核发包人要求,发现错误的应及时书面通知发包人,发包人对错误的修改按变更对待。

(2)发包人要求的错误导致的损失有两种责任承担方式:

①有条件补偿;复核时发现错误通知发包人后,发包人坚持不修改的由发包人承担,否则由承包人承担;

②无条件补偿:即便复核时未发现错误,也由发包人承担损失。

(3)无论承包人复核时发现与否,以下资料错误导致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

①原始数据和资料;

②工程任何部分的功能要求;

③工程的工艺安排或要求;

④试验和检验标准;

⑤承包人无法核实的数据和资料。

(4)承包人复核发现违法的,应书面通知发包人要求改正,不予改正或答复的,有权拒绝履行合同直至解除合同,发包人承担由此导致的损失。

材料和工程设备

明确发包人是否提供材料设备,以及提供材料设备的名称、数量、规格、价格、交货方式、交货地点等

施工设备和

临时工程

(1)明确发包人是否提供部分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有可能提供的一般是承包范围仅是单位工程,还有其他承包人在现场施工的情况)

(2)若提供,应明确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的内容、时间和收费标准等

区段工程

明确分部移交区段(能单独接收并使用的永久工程)的名称、移交要求等

暂列金额

明确计日工和暂估价等暂列金额是否已包括在合同价格内

不可预见的物质条件

(1)明确不可预见物质条件的风险责任承担主体;

(2)采用发包人承担的,承包人遇到不可预见物质条件时应采取合理措施继续设计、施工并及时通知监理人,通知应载明不利物质条件的内容和不可预见的理由。监理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发出指示,没有发出指示的,承包人采取合理措施导致的费用和工期损失由发包人承担。

竣工后试验

(1)明确负责竣工后试验的责任主体,发包人负责的,应派遣适当资质和经验的人员在承包人的技术指导下进行试验;承包人负责的,应派遣有资格和经验的人员在发包人在场的情况下进行试验;

(2)不论谁负责试验,由于竣工后试验时发包人已接收工程并进入运行期,因此试验所必需的电力、设备、燃料、仪器、劳力、材料等由发包人提供。

工程保险

需明确投保险种、保险范围、保险金额、保险费率、保险期限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