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天从工业和信息化部获悉,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等5部门组织修订的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于2024年12月31日正式发布,将于2025年9月1日实施。

本次发布的新国标,聚焦降低火灾事故隐患和危害、减少交通事故风险,新标准强化非金属材料的防火阻燃性能要求,明确电动自行车使用塑料的总质量不应超过整车质量的5.5%。同时,增加电动机低速运行转矩、空载反电动势、电感值差异系数的要求,减小车辆最大制动距离。在防范非法改装方面,新标准完善了电池组、控制器、限速器的防篡改要求,增加北斗定位、通信与动态安全监测功能。同时,不再强制要求所有车型均安装脚踏骑行装置和后视镜,而是由生产企业根据需要自行决定。

据介绍,新标准维持2018版标准中有关最高设计车速的规定,即具有电驱动功能的电动自行车最高设计车速不得超过25km/h,并增加超过25km/h时电动机应停止提供动力输出的要求。生产企业应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国家标准,优化产品设计,强化速度等防篡改设计。消费者在购买和使用电动自行车时,应严格遵守相关标准和法规要求,确保电动自行车的合法性和安全性,自觉抵制通过非法篡改提高最高车速的行为,为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负责。

据了解,考虑电动自行车企业开展产品设计生产并完成检测和认证需要一定的时间周期,新标准设置了8个月的生产过渡期。同时,新标准额外给予2025年8月31日及之前按照旧标准生产的车辆3个月的销售过渡期,便于符合旧标准电动自行车的消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