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驾驶人为方便运输

用载客汽车违规载货

拆除座椅、更改结构

载人车厢变成了“货箱”

心存侥幸心理

无视违规载货带来的交通事故风险

当心客车成“祸车”


01


12月21日15时30分许,德州高速交警二大队在辖区路面执勤时,发现一辆中型客车行驶缓慢,车身底盘下沉,民警立即上前进行检查。



透过车窗,执勤民警发现车内被杂乱的货物塞得满满当当,涉嫌客货混装交通违法行为。经查,该车后排车座被司机拆卸,取而代之的则是货物,除了一些行李之外,还有不少的钢铁质地的工具,散乱在车厢内。据驾驶人交代,自己为了减少运输成本,便将后排座椅拆卸,用来拉货物。

民警对驾驶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同时,责令驾驶人联系车辆将车内物品进行了转运,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

02


12月25日上午10时许,京台高速平原北收费站。德州高速交警二大队民警执勤时,发现一辆面包车存在违法嫌疑,遂示意其靠边停车接受检查。


民警发现,在小小的面包车里,乘客和货物混杂在一起,这些货物有的散落在座椅上,有的包围在乘客的脚下,有的推挤在后排的座椅上,乘客就这样被货物包围着,更危险的是,这是货物里面不乏一些金属质地的工具,且并没有任何的固定措施,一旦发生紧急制动或交通事故,这些货物有可能成为伤害乘车人的利器。


民警了解到,该车上的人员都是一些外出务工人员,平常为了方便,便凑合着将货物推挤在了车里。了解情况后,民警对其客货混装的违法行为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并要求其对货物进行转运,消除风险隐患后再上路。

03


12月29日下午14时20分许,德州高速交警二大队民警在京台高速平原收费站执勤时,发现一辆客车的车身上贴着货拉拉的字样,民警遂示意其靠边停车接受检查。



面对民警的检查,车辆司机表示自己的车是货车,可以拉货。但是当民警检查车辆行驶证时,却发现登记的是客车。民警随即要求其打开车辆后备箱接受检查。打开后,映入眼帘的就是与车厢等高的一袋袋货物,足足有几十袋,不仅因为货物超重造成了车辆底盘严重下沉,还遮挡住了后视镜的视线,属实危险。

民警对驾驶员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要求驾驶员对车辆货物进行了转运,并依法做出了处罚。

04


1月2日,德州高速交警一大队民警在对一辆面包车进行检查时发现,该车车窗被遮挡,车厢内装满了一箱箱电视,驾驶员称为了节省运费,便抱着侥幸心理把客车当“货车”上路行驶。


执勤民警对驾驶员的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告知其所驾驶的小型客车拉运货物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并指出这种违法行为的危险性及可能带来的严重后果,同时责令驾驶员将车上的货物进行转运。


经过民警的批评教育和安全提醒,驾驶员也意识到了这种行为存在着安全隐患,表示以后一定不会再犯这样的错误。

载客汽车违法装载货物

一旦发生紧急情况

车内货物极有可能会危及乘客安全


1.小客车载货在行驶当中,车辆发生紧急制动时,车内所载的货物,容易向前挤压,对前排的乘客及驾驶人造成伤害。

2.所载货物过多,后备箱车门容易在车辆行驶震动当中,受货物的挤压(车门)打开,所载货物洒落在路面上,对后方的来车造成一定的影响。

3.所载货物过高,后视镜容易受到遮挡,驾驶人不能有效地观察后方来车的情况,不能采取有效的避让措施。

4.货车在设计上,货物和驾驶室有隔板,但是小型汽车没有,如果车辆采取紧急刹车或拐弯时,车厢内装载的货物会使车辆重心偏移,影响刹车制动和行驶稳定性。货物也极易向前倾,轻则影响驾驶人操作,重则砸伤前排驾乘人员。

5.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客车内如果装有大量的货物,尤其是较重的货物,对车辆制动是个极大的考验。很容易导致制动失效、刹车失灵等后果,甚至可能造成二次事故。更为严重的是,一旦车辆发生侧翻,货物会和车内的乘客混杂在一起,对救援极其不利,容易耽误救援。





德州高速交警安全提示

切莫为图小利而罔顾交通法规

心存侥幸要不得

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请遵守交规安全出行